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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26项措施确保外贸稳定增长
我省出台26项措施确保外贸稳定增长
  本网站整理,  6月17日,我省出台《做好外贸稳定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8部分26条,在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外贸”16条措施基础上,新增了“加快培育新型贸易业态、整顿规范涉企收费、加强外贸风险防范”等3部分内容,更加突出了“山东特色”。
    从消费者熟知的“跨境网购”,到高速发展、重视产业链整合能力的供应链企业,再到人力资源需求极强的服务外包,这些都是山东乃至全国外贸未来发展的希望所在。《意见》对该领域的扶持更注重市场监管方式的创新,包括报关、检验检疫、结汇等环节的“绿色通道”,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实施“分类管理、便利进出”、“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等,这都给新型贸易业态以最大的发展空间。
    整顿涉企收费也是此次《意见》的一大亮点。《意见》提出,将落实国家免收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费用和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费等收费减免优惠政策。组织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专项检查,重点规范报关、报检、运输等经营性收费和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服务收费。
    《意见》还提出,建立和完善外贸领域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明确政府定价界限。重点面向外贸企业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项目纳入清单,清单内的项目将实行只减不增原则,清单外的一律实行市场调节,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此前,省商务厅联合海关、检验检疫、外汇及信保等14个中央驻鲁单位和省直部门制定全省外贸风险防范工作机制,并拟定《山东省外贸风险防范工作方案》,此次《意见》又提出了加强外贸风险防范的3条政策措施。
    为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意见》在全国率先提出,在退“安全税”的前提下,对“无疑点”的企业确保在10个工作日内退税,这比广东快了5天,比江苏快10天,退税时间在全国领先。
    同时,为完善出口退税政策,《意见》还提出,调整完善我省出口退税分担机制,从2014年起,对市、县负担出口退税比上年增长部分,省级补助比例由目前对东部和中部地区50%、西部地区70%,调整为由省级全额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