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决定》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把非公有制经济提升到了更重要的位置,《决定》提出的一系列改革举措,激发了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民营经济将迎来发展的重大契机,必将迸发前所未有的活力。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有利于保护民营企业的财产权益,打消民营企业的顾虑。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资有参股,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这将扩大民营企业的投资渠道和领域,让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构建公平竞争新格局,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民企不怕竞争激烈,就怕竞争不公平。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这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这将激发产生更多的市场主体,也将促进民营经济更加规范健康发展。
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则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这将有效解决民营企业用地难的问题,使更多优质的民营企业获得发展空间。
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权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这将进一步活跃民间资本,壮大资本市场,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同时也会有效解决中小微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难问题,为众多民营企业注入发展活力。
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新型企业经营体系,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经营流转,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等,允许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为民间资本在广阔的农村提供更多的创业兴业机会,有利于农业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同时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大了农产品(行情,问诊)的需求量。
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扩大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允许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允许自担风险到各国各地区自由承揽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允许创新方式走出去开展绿地投资、并购投资、证券投资、联合投资等。这有利于民营企业走出国门去发展,扩展生产经营空间,去赚国外的钱。
扩大内陆开放,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机遇,推动内陆贸易、投资、技术创新协调发展,创新加工贸易模式,形成有利于推动内陆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横贯中东中西、联结南北方对外经济走廊,推动内陆同沿边沿海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这有利于外资入驻内地、推动产业升级;有利于内地民企与国外经资合作,推出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鼓励非公有文化企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发展老年服务产业;鼓励社会办医,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允许民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这将促进更多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参与经营服务。
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健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制度。这将扩大就业面、增加社会稳定度,同时也将促进解决民营企业用工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