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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联发出通知 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实施细则
省工商联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
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实施细则
日前,山东省工商联下发鲁联发【2012】66号文件,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及实施细则。文件阐述了《若干意见》的目的及意义,并对学习《若干意见》提出了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学习。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若干意见》及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切实学习好、领会好;二是加大服务力度。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践行“两个健康”工作主题,把贯彻落实《若干意见》及实施与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稳中求进、健康发展结合起来,与服务引导微小企业“保生存、求发展”结合起来;三是推动政策落实。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向社会各个领域广泛宣传《若干意见》及实施细则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通过提案、调研报告、民营经济要情专报等渠道,充分反映民营企业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当地尽早出台实施细则,切实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