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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放宽境外投资项目审核金额
国家发改委:放宽境外投资项目审核金额
(本商会网讯)周四,国家发改委网站刊发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截止日期为9月15日。该意见稿显示,发改委将放宽境外投资和外商投资项目审核金额,鼓励境外投资和外商投资的政策导向更加明确。
3亿美元以下投资可由省级发改委核准
据《境外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显示,中方投资额3 亿美元及以上的资源开发及交通基础设施类、中方投资额1 亿美元及以上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而此前由发改委核准的上述2类境外投资项目的投资下限分别为3000万美元和1000万美元。
同时,修订草案显示,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及交通基础设施类、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另外,据《外商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显示,总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需要由发改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此前须由发改委核准的上述项目的投资下限为1亿美元。
